作者:admin日期:2024-11-11 07:17:04浏览:71 分类:资讯
近日,一条关于“网络平台泄露用户信息500条以上可入罪”的新规定引发关注,有保险业内人士认为,这一规定的出台为网络责任险的发展提供了宝贵机遇。由于承保不确定风险大、缺乏网络安全定损的标准等原因,国内网络安全责任险发展正面临诸多挑战。
随着网络攻击的频率和强度不断加剧,网络威胁的范围不断扩大。《2019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网络安全态势》报告显示,我国网络空间仍面临诸多风险与挑战,移动app强制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个人信息的现象大量存在,违法违规使用个人信息的问题同样十分突出。新快报记者获悉,在2018年披露的超过6500起数据泄露事件中,有12起数据泄露事件涉及超过1亿用户。
“从企业方面来看,网络安全事件可能导致营业中断或是收入显著下降,并且往往涉及法律责任、监管调查等。对于个人而言,遭受网络攻击或是信息泄露,通常会带来无法享受服务或服务体验下降、个人隐私泄露、财产损失等负面影响。”安达保险金融险部负责人周一芳告诉新快报记者,对于企业和个人来说,遭受网络攻击和信息泄露的后果都十分严重。
最新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中,明确了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的入罪标准等重要内容。有业内人士认为,随着《解释》对个人责任以及责任追究做出了明确规定,这有望催生一个巨大的网络责任保险市场。
早在2013年,就有外资险企在我国保险市场上推出了保障网络安全和隐私保护的保险产品,但网络安全保险市场在中国的发展速度一直较为缓慢。相关数据显示,国内企业在网络安全系统的投入不到3%,而欧美成熟企业每年的网络安全系统投入约占整体it投入的10%。
中央财经大学副教授郑莉莉认为,网络安全保险发展不起来主要是不确定风险大,没有网络安全定损的标准。国内多数用户认识上还停留在重视硬件、轻视数据的层面上,而网络安全的主要目标是保证数据的保密、完整与不可否认。
(文章来源:新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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