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min日期:2024-11-10 19:47:24浏览:204 分类:资讯
11月23日,也就是在建立起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的50天后,基金业协会公布了一批失联(异常)私募名单。在这份名单中,包括了12家私募机构,分别是:
华天国泰(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中融坤瑞(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中元宝盛(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融易融(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银河瑞盈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中投华融投资基金管理(北京)有限公司、万弘基金管理(苏州)有限公司、湖北奥信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幸汇财富(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洲海鸿润(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北京幸福财富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中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基金业协会核查有关情况的需要,通过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电话、电子邮件及短信方式均无法与这12家私募机构取得联系,这些私募机构未在限定时间内回复相关情况说明。
早在9月29日,基金业协会建立“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为了加强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自律管理工作,基金业协会从9月29日起实施“失联(异常)”私募机构公示制度,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出现以下情形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将被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通过在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系统预留的电话无法取得联系,同时协会以电子邮件、短信形式通知机构在限定时间内未获回复。存在上述情形时,协会通过网站发布“失联公告”催促相关机构主动与协会联系,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仍未与协会联系的,认定为“失联(异常)”私募机构。
针对上述机构,基金业协会将官方网站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分类公示”栏目中予以公示。同时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的将“失联(异常)”情况予以列示。若私募基金管理人在三个月之内主动与协会联系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并说明情况的,经研究同意,可将其从“失联(异常)”机构名单中移除。
私募基金管理人被列入“失联(异常)”名单三个月之内未主动与协会联系的,基金业协会将按照《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中国基金业协会纪律处分实施办法》(试行)等法规及自律规则的相关规定,采取后续的自律措施,将“失联(异常)”情况记入相关机构诚信档案,并报告证监会。
针对私募乱象,监管层加大处罚力度。
2015年6月2日,上海宝银创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宝银)发表《上海宝银创赢投资公司致新华百货全体股东的一封公开信》,中国基金业协会及时关注到有关情况并就该公开信发表答记者问,强调私募基金严禁违法公开宣传推介,同时移交中国证监会进行查处。
日前,该案的调查审理工作已经结束。2015年11月11日,中国证监会上海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法定代表人崔军作出行政监管措施。根据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上海宝银存在向不特定对象宣传推介私募基金产品及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违反了《私募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相关规定,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给予崔军警示的行政监管措施。
2015年11月13日,中国证监会宁夏证监局对上海宝银及崔军作出行政处罚。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宝银未按《证券法》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决定给予上海宝银警告并处以40万元行政罚款,给予崔军警告并处以10万元行政罚款。
中国基金业协会拥护和支持中国证监会对私募基金行业加强监管,督促行业规范发展。中国基金业协会衷心希望全行业充分吸取本案有关教训,提高合规意识,不断加强自律,坚守法规底线,共同维护好行业秩序,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发展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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